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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涞源反杀案细节公布 事情具体经过如何?

转载 来源:中国云南信息网    时间:2019-03-16 13:00

为何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?

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,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”。

检察机关认为,赵宇在制止李华殴打他人的过程中,与李华发生扭打是一个完整、连续的过程,整个过程均以制止不法侵害为目的。不管是从防卫行为上,还是从行为目的上看,赵宇的防卫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。

“作为一名退伍军人,下次遇到这样的事情,我还是会出手的。但我会更注重分寸。”案发后,赵宇接受媒体采访时依然坚定。

这份坚定没有被辜负。“平民英雄”保护别人的同时,也被法律保护着。惩恶扬善,弘扬正气,检察机关以事实为根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及时对错误的司法结论作出纠正,向社会释放正能量,也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。

凶徒入侵住宅,能不能无限防卫?

被女孩拒绝,就要杀女孩全家——“涞源反杀案”里面的情节,让家有女儿的父母们捏了一把汗。

2018年7月11日23时,追求王家女儿被拒绝的王磊,带着两把水果刀等凶器闯进了王新元夫妇家中。王新元夫妇被刺伤后,为了保护女儿王某,在打斗过程中致王磊死亡。

有人持刀私闯民宅,死神就在眼前,在心理极度恐惧的情况下,王家夫妇俩选择用无限制的反击防卫,保护自己的孩子。

该案被移送审查起诉后,涞源县检察院两次退回补充侦查。

2019年3月3日,河北省保定市检察机关认定王新元、赵印芝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对夫妇俩不起诉。案发235天后,一家人再度相聚。

检察机关认为,王磊携带凶器夜晚闯入他人住宅实施伤害的行为,属于刑法规定的暴力侵害行为。本案中王新元、赵印芝、王某某的行为属于特殊防卫,对王磊的暴力侵害行为可以采取无限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
面对不法侵害,如何保护自己和家人?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,检察机关也为公众自卫行为提供了指南,让老百姓对法治中国、平安中国更加充满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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